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生育金的领取条件,失业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生育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9 14:57:02浏览151次

生育保险也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国家立法,对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工作的劳动者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生育保险申请程序

首先,女职工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持女职工的生育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手续。其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生育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基金。 第三,女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应由企业按规定提供。

二、生育保险缴费条件:

(一)、参保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无拖欠地办理生育保险。

(二)申请生育保险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在生育或者流产后60日内(不含补缴时间,下同)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或者流产60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超过24个月的,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范围。

(3)2003年2月1日后申请生育保险时,除59号令规定的文件、证件及相关材料外,用人单位人员还必须提供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在缴纳保险时已标注备案标记的《录用人员花名册》,以及本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录用人员为农民工, 还应同时提供《外来人员就业证》)无用人单位的人员应提供缴费时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以及市或区(市)县农民工就业服务管理局出具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及就业证明。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