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婚前财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5 17:03:49浏览70次
夫妻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只有一方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由夫妻共同所有,由夫妻共同所有。享有平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婚后获得的财产。
所谓“婚姻收入”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的时间。也就是说,从婚姻关系的生效日期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的生效日期。
并非婚后获得的所有财产都是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夫妻之间的协议,婚后获得的财产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第4项和第18条第3项将一方当事人婚后所得的财产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合同中确定遗赠或补充物仅属于丈夫或妻子,则是接受礼物的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通过馈赠或遗赠获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