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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时,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子?

来源:婚前财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6 20:45:04浏览83次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已取得房产证且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婚前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取得房产证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仍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该房屋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金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配,产权登记方应赔偿对方;

一方婚前用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该房款**初以一方名义登记,后改为以双方名义登记(即增加姓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是一方给另一方的礼物;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并付清全部房款。这所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出资能被证明,双方将平分房子。如果出资无法证明,且一方在购买房屋时否认另一方已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并付清全部房款。该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根据登记情况确定为共有或共有。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所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和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部分按出资比例分享。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和离婚后买房时如何分割房产?

婚后,夫妻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丈夫和妻子都用共同财产买房子。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中的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买了一栋房子,付了所有的房款,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如果不是投资或经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子,并支付了全部房款,但以双方名义登记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是一方给另一方的礼物。

3.当父母为他们的孩子买房子离婚时,他们如何分配财产?

父母为他们的孩子买房子是很常见的,而且情况很复杂。

结婚前,如果父母一方支付所有的钱为其子女购买房屋,并在结婚后获得房产证并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则该房产证应被视为仅给予其一个子女的礼物,并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前,父母一方出资(首付)为孩子买房子。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如果豪斯

结婚后,如果父母一方出资(首付)为子女购买房屋,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且该房屋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给双方的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礼物是给一方的。当离婚被分开时,父母中的一个孩子可以贡献适当的钱。

结婚后,如果父母一方出资(首付)为子女购买房屋,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给双方的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礼物是给一方的。当离婚被分开时,父母中的一个孩子可以贡献适当的钱。

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屋,且该房屋以其中一名子女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屋可被视为由双方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屋,并且该房屋以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支付购房款,房屋以其子女的名义登记,但父母无意将房屋捐赠给子女,并声称,当子女仅在名义上登记时,房屋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但声称在名义上登记的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4.夫妻捐赠房产时如何分割?

双方同意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拥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未经公证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同意分享一方所有的房屋,但未办理公证或房屋增名登记手续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同意将共同拥有的房子捐赠给他们的孩子。离婚后,即使房屋的公证或过户手续尚未完成,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撤销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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