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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可否执行债务人配偶个人财产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无飞雪 时间:2021-07-15 18:27:39浏览86次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应当履行法院判决,那么民法典能否强制执行债务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五六懂法网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可否执行债务人配偶个人财产

债务人将其全部财产转让给配偶,逃避偿还债务义务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执行人,执行其财产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给予其配偶,配偶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执行方法

(一)义务与教育相结合。对于夫妻请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应当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首先要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原因复杂,有的人懂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片面;有的听从“专家”的建议;有的是被夫妻离婚留下来见证的逃避债务成功的例子和跟风等等。因此,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好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通过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部分执行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少数夫妻请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执行人,经执行人反复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采取强制措施。对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请假逃废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处约定离婚,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方的,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对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行为经审判监督程序无效的。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夫妻假离婚逃废债务案件,在财产方面明显不合理分割有财产的一方不承担债务,无财产的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对于此类案件,应建议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并确保执行人和财产许可持有人共同偿还债务。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债务人通过虚假离婚将全部财产转让给配偶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追加对方当事人为执行人,执行被追加人个人财产的生效判决。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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