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熊寻冬 时间:2021-07-20 22:28:02浏览79次
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后成为合法夫妻。而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互忠诚、相互扶持的义务,那么夫妻双方在民法典中能否继承对方的个人财产呢?五六懂法网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配偶可以继承对方的个人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在配偶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配偶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继承的性质,继承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丈夫死亡儿媳有义务赡养其父母吗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的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向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
因此,丧偶儿媳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首先要确定其是否是法定赡养人。
根据规定,随军家属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高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
2.与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能力养得起孙子、外孙。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实际上,协助义务仅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的救助义务将自动解除。
因此,如果丈夫先于老人去世,儿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而且,被扶养人不能以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都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所以在配偶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配偶合法取得的财产。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