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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赠与是否是个人财产

来源:夫妻个人财产作者:果子珍 时间:2021-07-20 22:33:02浏览57次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积蓄在婚前是个人财产,即使婚后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些人会因为关系亲密而给对方一些财产,那么婚后这些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民法典》有哪些规定?以下是五六懂法网的详细回答,让我们和一、民法典中婚前赠与是否是个人财产的五六懂法网一起看看

婚前礼物是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例如,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向双方表示赠与。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赔偿或者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1.一方婚前支付了房款,婚前领取了房产证。本案中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参与分割的财产。当然,物业不会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付房款,婚后领房产证。这与第一种情况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一般在正常情况下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抵押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抵押买房,产权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屋的财产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夫妻一方以房屋抵押,以个人财产抵押,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同样,房贷也是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还贷,不改楼为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财产分割,建筑物为个人财产,债务返还为个人债务。这部分属于配偶一方偿还的贷款,已经归还,应该补偿。

(2)在产权证上登记姓名的同时,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买房是合资。分割房产离婚时,该楼仍为产权证登记的个人财产,无个人债务返还剩余债务。但是,返还的首付和贷款是配偶当地投资和清算的一部分,应该返还。

(3)当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婚前买房是共同出资,且有证据表明批准婚前买房是以双方共同出资为前提时,在一方登记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仍应按分割原则的共同性质处理,抵押债务应交换为共同债务。

(4)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含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在这种情况下,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上一方的名字和双方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房子的价值是分割按市场价,不是按原购房合同金额;如果涉及贷款,先扣贷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礼物只是婚前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比如,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对双方购买的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只应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向双方表示赠与的除外。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来五六懂法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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