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注册资本作者:安妮 时间:2021-05-19 20:23:31浏览150次
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发现认缴资本减少。经认真调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问题。掌握了股东抽逃出资的直接证据后,公司还打算以抽逃出资罪起诉股东,并担心错过时间。五六懂法网网以下小系列主要向你介绍相关知识。抽逃出资罪的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货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公诉3360。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30万元以上,占其应付出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300万元以上,占其应付出资30%以上;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取的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占实收资本的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提取的出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实收资本的30%以上;
(三)给公司、股东和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
(4)虽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近两年因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并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具有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后不起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已经过了二十年。20年后认为有必要起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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