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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注册资本罪的犯罪终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仵正真 时间:2021-05-20 16:03:36浏览126次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五六懂法网网边肖。(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第82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中不难发现,在我国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主体包括股东代表、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董事会等。这些主体不同于一般的自然人和单位,公司注册与否与他们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使无法获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人获得了本不该获得的利益。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上述自然人和单位具有中国《公司法》赋予的特定法律地位。这种法律地位要求他们承担公司登记、变更、注销的法律后果。因此,本罪的主体应该是特殊主体而不是普通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主观上应当是故意,希望骗取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的信任而取得公司登记。明知是指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需要知道其以虚假文件申请登记或者使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机关。代理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股东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虚假的,不构成本罪。这一罪行有两个犯罪目的:

1.骗取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的信任是本罪的直接目的;

2.获得公司注册就是结果。这两个目的是手段目的和结果目的的统一。

本罪的行为人无论是否会给国家经济秩序带来损害,都希望并积极追求上述两个目的的实现。

(三)侵权客体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本罪侵犯的客体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经营秩序的损害;有人认为,此罪不仅违反了国家对公司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前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成熟,公司企业信用可靠性不高。国家通过建立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公司和企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和注册资本真实性的审查,国家可以实现对公司设立资格的管理,淘汰不良公司,保护市场秩序。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规避了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实际上剥夺了国家对公司主体资格的审查,破坏了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后一种观点认为,注册资本是保证公司和企业正常经营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是基石。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不仅逃避了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公司的信誉,降低了公司在市场上承担风险的能力,从而给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带来了危险。

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公司自有资金是现代公司生命的血液。这种犯罪是人的行为,使公司在成立之初缺乏足够的经营资金,无形中增加了股东和债权人实现利益的风险。一旦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不灵,就无法履行义务。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对象,是指受我国刑法保护的、行为人的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它应该是某一犯罪所侵害的普遍的、普遍的社会关系,其内涵和外延应该包括某一犯罪所侵害的一切社会关系。本罪直接违反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损害股东利益

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来源于对国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的侵害。行为人只有利用虚假文件取得公司登记,才能增加公司股东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如果虚假注册公司在未来通过成功经营积累了充裕的资本来弥补其固有的资本不足,虽然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虚假注册资本罪的行为特征,但我们既可以认为其侵害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应该用刑法来调整这一现象,否则就是浪费社会资源,是不经济的司法行为。所以我同意前一种观点: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四)犯罪的客观行为

犯罪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使用虚假文件或者使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行为的对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石。中国法律规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比如中国的《公司法》规定生产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主要从事商业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科技服务和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可见注册资本的存在是合法的、强制性的。因此,本罪客观行为的客体必须是注册资本。

2.行为人必须虚报注册资本。虚报注册资本是指行为人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司法定最低出资限额,而虚报达到法定最低出资限额,导致正式达到法定最低出资限额。实践中有三种情况,即实际出资低于法定最低出资限额而虚报;无实际出资额,虚假报告达到法定最低出资限额的;虚报实际出资额高于法定最低出资额的。前两个案例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好的理解,第三个案例需要特别注意。即使虚假出资的实际金额高于法定最低出资额,行为人的出资也达到了法定最低出资额。虚假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当认定为虚假注册资本罪。

3.行为手段以使用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为特征。使用虚假文件是指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或不真实的文件进行公司登记。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出资证明、验资机构验资证明等。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是在

4.该行为的后果和情节特点必须是骗取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以欺骗手段骗取公司登记,是本罪成立的重要方面。只有在欺骗行为被公司登记机关发现且未取得公司登记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是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如何正确把握本罪既不纵容犯罪也不制约经济发展,本罪的情节规定给出了答案。注册资本的虚假报告如果没有达到严重社会危害的地步,应该不会轻易被刑法调整。所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情节犯。

以上知识是对五六懂法网提出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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