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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抽逃出资罪吗,垫资抽走是抽逃出资罪吗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张香柏 时间:2021-05-19 20:37:30浏览137次

在我国,公司的设立是由股东出资的。在实践中,如果部分股东资金不足,会找一些中介公司以垫资的形式出资。公司成立了,预付资金就拿走了。那么提取预付资本是否属于逃避出资罪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垫资抽走是抽逃出资罪吗

股东以出资方式设立公司,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罪,而非抽逃出资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以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注册资本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货币、货物或者不转移财产权利,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不同

从上述两种犯罪的定义来看,似乎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它们:

1、行为不一样。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后者是指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不支付款项,或者不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是行为选择性犯罪,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只要其中一种存在,就可以构成本罪。行为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行为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更多发生在公司依法登记后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后),可能构成本罪。

3.对象差别很大。前者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和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后果违反公司的国家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前,都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如实缴纳出资,不得虚假出资,也不得随意抽回出资。否则违反公司设立法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惩处。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如果股东通过以下方式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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