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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新司法解释,认缴制下怎么认定抽逃出资罪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仵正真 时间:2021-05-19 21:53:31浏览87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出资作了新的规定,并引入了出资认购制度,但股东在出资后不能抽回出资,那么如何认定出资认购制度下的抽回出资罪?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认缴制下怎么认定抽逃出资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认缴公司出资,然后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抽回金额达到巨额的,构成抽回出资罪。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货币、货物或者不转移财产权利,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并组织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公众,不仅人数众多,而且相互之间关系松散,与股权转让具有可变性。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由全体股东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部分人或者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筹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报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公布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的创始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前者包括中国人、外国人或华侨;后者不仅包括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还包括在中国投资办厂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应超过5人。

3.一半以上的赞助商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所谓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没有限制。根据公司法,自然人、法人和国家都可以依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民、法人、国家和外国投资者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国家成为股东后,要通过授权投资的部门或机构进行。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认缴公司出资,然后抽回出资的,抽回数额达到巨额的,构成抽回出资罪。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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