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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新司法解释,什么叫抽逃出资罪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安妮 时间:2021-05-20 07:39:33浏览93次

抽逃出资主要针对新开办的企业。这些企业实收后,这笔资金应该属于公司账户。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股东提取这个账户,就构成犯罪。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什么叫抽逃出资罪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区别

1、和欺诈的区别

本罪是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欺骗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数额巨大抽回出资的欺诈行为,后果严重,情节严重。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在隐瞒事实真相和诈骗他人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在犯罪特征上有本质区别。两者之间的差异总结如下:

(1)在主体上,本罪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诈骗罪是一般主体。

(2)主观上,两种犯罪虽然都是故意,但动机和目的不同。

(3)客体方面,本罪的客体是公司或债权人的权益和公司登记管理制度;诈骗的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上,本罪是以欺骗手段使他人相信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定出资义务,所以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直接目的;诈骗罪的欺诈在于让财产所有人或者占有人“自愿”将财产交给行为人,表现出非法占有的目的。

(5)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仅是行为人应支付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诈骗罪是公私财物,不具体。

2.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上有相似之处,都是侵犯公司财产权,损害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本质上不同:

(1)在主体方面,虽然都是特殊主体,但具体范围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但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范围要比前者广得多。

(2)主观上两者都是故意,但本罪不以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为存在目的,但职务侵占罪有此目的。

(三)客观上,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但职业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以大量金钱为自己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这是特定的;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产,不仅限于公司,还包括非法人企业。这里的财产一般是指所有具有经济价值的货币和物质,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如电、气等)。)动产和不动产等。

3.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本罪在主体、客体和主观方面与挪用资金罪相似,但本质不同:

(1)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范围比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更广

(四)客观上,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大量出资,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返还,或者未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抽逃出资只要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其他股东起诉。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建议,你可以打电话给五六懂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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