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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最新司法解释,抽逃出资罪和职务侵占罪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信叔翠巧 时间:2021-05-20 13:41:34浏览92次

法人企业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组成。股东的出资额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如实出资,不得抽回出资。那么什么是抽逃出资罪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抽逃出资罪抽逃行为有哪些

(一)伪造虚假的基本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交易关系,公司抽走股东的部分或者全部注册资本。

(二)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等方式变相抽逃出资。

(三)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验资完成后,将部分或全部取走。

(四)提取货币出资,并与其他未经审计评估、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进行账务处理,以达到提取出资的目的。

(五)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抽回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全部货币出资。

抽逃出资罪的追诉标准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超过30万元且占应缴纳出资额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应缴纳出资额30%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30万元以上且占其实缴出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300万元以上且占其实缴出资30%以上。

3.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虽不符合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导致公司破产或者不能正常经营。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投资、撤回投资受到行政处罚,且虚假投资、撤回投资的;

(四)利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进行违法活动的。

5.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在司法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很多,如伪造虚假销售、抽逃出资,以及通过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等方式变相抽逃出资等。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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