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外资企业作者:相正真 时间:2021-05-22 21:05:44浏览59次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今天,五六懂法网网边肖将根据外商独资企业的不同情况,向您介绍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希望边肖整理的知识能对大家有所帮助。1.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审批所需材料:
1.直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一)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 《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
(三)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资格证书;
(五)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六)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和发展改革委(经委)部门的审批意见;
(七)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八)设立董事会的,需提供投资者签署的董事任命书;
(9)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用于投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十二)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供已签署的合同副本以供审查;
(13)上述文件如有授权人签字,应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4)企业住所证明(如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其产权证明);
(十五)送达法律文书的授权委托书;
(十六)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真实性的确认;
(17)区(市)县商务部门的意见。
2.外资独资企业并购设立(股权并购):
(一)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
(2)项目申请报告和发展改革委(经委)部门的审批意见;
(3)被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者被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五)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权益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六)被收购境内公司最近几个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资者资格证书;
(八)被并购境内公司投资企业的说明;
(九)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被合并内资公司职工(含退休人员)安置计划,工会通过并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
(11)被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被收购境内公司的原章程;
(十三)并购各方就被并购境内公司债权债务处置达成的协议;
(14)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任命书;
(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16)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7)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用于投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18)上述文件如有授权人签字,应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十九)合并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明;
(2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1)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真实性的确认;
(22)当地(市)、县商务部门的意见
(13)项目申请报告和发展改革委(经委)部门的审批意见;
(十四)合并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明;
(15)如需进口设备,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6)上述文件如有授权人签字,应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十七)送达法律文书的授权委托书;
(18)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真实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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