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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撤走对中国影响,外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外资企业作者:伍盈盈 时间:2021-05-23 07:27:47浏览119次

在外资加速撤离中国的背景下,外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的案例越来越多。外资非正常撤出后,职工安置和企业债权债务处理存在诸多问题。外资企业非正常退出会有什么后果?接下来,五六懂法网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外资企业非正常退出的后果

一、外资非正常撤出后,中方应及时向有关司法部门申请立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国与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向外国在本国的当事人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外方有义务根据其签署的条约向中方提供司法协助,如向位于该国的诉讼当事人送达传票、起诉书等司法文书,获取相关证据,协助调查案件所涉人员和资金的下落,搜查、扣押相关物品等。

中方立案主管部门请求外方提供司法协助的相关协助

二、债权人因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遭受损失的,根据《公司法》新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控股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中国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在中国法院胜诉后,如果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根据中国与相应国家签订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有关规定或根据败诉方在国外财产所在地的法律,请求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承认并执行中国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4.中外缔结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赋予对方国民与本国国民同等的诉讼权利。中国债权人在国外诉讼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根据所在国法律申请相应的法律援助。

5.对于极少数恶意逃欠税、税收巨大、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者外交途径,向犯罪嫌疑人逃离的国家提出引渡请求或者刑事诉讼转移请求,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追究。"

六、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跨国调查和诉讼相关工作,为中国利益相关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和协助,追究逃亡者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地追回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影响:从现在开始,此类事件有望大幅减少,相关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相关负面影响有望进一步消除。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正式将外资外逃的“问责”提高到国家层面。建议外资企业通过正常程序取消。

以上是关于外资企业非正常退出的后果。可见,外资企业非正常退出留下的“烂摊子”只能由中方清理,对中方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您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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