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6 11:09:02浏览140次
地下室停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为人民币/年,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以现金支付停车位租金。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根据未来实际产生的金额按时交付给物业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年,出租人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将租赁停车位交付给出租人使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车库:
(一)出租人利用车库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出租人擅自存放危险、违禁物品,危及甲方车库安全的;
(三)出租人擅自转让、转租或调换租赁房屋的;
(4)出租人擅自拆除、改变车库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甲方保证租赁车库不存在产权纠纷;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应在出租车库前完成抵押、抵押债务、税费和租金。租赁后如有上述未尽事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出租人享有优先权。
2.按协议要求及时交付车库租金、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3.如果停车位及其相关设备(如电动卷帘等。)丢失,维修费用由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条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出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正本一式两份,出租人和出租人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和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月日
主编:怀恩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