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8 15:39:01浏览126次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区路/街(巷、巷)116号的房产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如下:
租赁期限以月租金金额(人民币)为限
小写大写
人民币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从到
从到
从到
注:如果期限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月(月、季、年)1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人民币)保证金(每月租金不超过三个月),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将保证金返还乙方(返还乙方并冲抵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协助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公共秩序、计划生育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和设备交付乙方使用。如未按约定提供房屋,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月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维修责任:按原样交付房屋。
3.租赁期内房屋转让时,应提前3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
4.如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给租赁房屋造成损失,或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金额0.5%的违约金。
2.乙方维修责任:自行维修间隔
3.租赁期满后,原租赁房屋应归还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60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协议
第九条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街道(镇)租赁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证书。证书o。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证书。证书o。
地址:
联系电话:
一年中的月日
经审查后,合同被登记并归档,并附有每穗租金编号。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字盖章)DD YY
经审查后,合同登记了每高峰租金号码。但是,该房屋属于第《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条第 (1)项的,或者出租人未履行第 (1)项义务的,应当予以注明。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字盖章)DD YY
经审查,该房屋出租人已按照0103010的规定完成整改。
经审查后,合同将被取消,并登记最终租金号码。
经办人: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字盖章)DD YY
主编:怀恩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