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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电子版,深圳市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9 17:09:02浏览53次

合同号。二十()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土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依法代表:

地址:

承租人(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签订。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赁该房屋的期限为年月,即从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乙方可以将租赁房屋挪作他用。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上述目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乙方将租赁房屋改作他用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房屋用途的批准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租赁房屋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甲方应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乙方可以要求延长合同有效期,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维修基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委托建设银行代收作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其代收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在每月5日前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每月5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付甲方所有费用的银行收款日,未能收款的租户可于收款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甲方营业厅支付现金,并自收款日后的第一天起承担每日应付费用的3 的滞纳金。乙方延误期间,甲方有权监督并停止供水和供电。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和爱护房屋内的设施,防止异常损坏。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完好(正常损失除外),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一切费用,甲方应在结清费用后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故障,影响安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进行维修;如甲方拒绝维修,乙方可向合同登记机关核实是否需要维修。

本条的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乙方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造成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绝维修或赔偿的,经合同登记机关核实后,甲方可予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开工前及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乙方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部分或全部租赁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购买、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一个月;

(2)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造成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5)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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