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3 08:21:01浏览83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和期限
1.乙方租赁位于长治市新街社区6号楼一层的商品房,建筑面积53.5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年,逐年递增。
2.乙方在租赁期内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均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年租金为(小写),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金,不包括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相关部门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物业费。
2.支付方式:年租金分期支付(每年/季度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度/季度末提前一周支付下一年度/季度的租金。
3.如果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租金可以通过双方协商适当调整。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侵犯商业用房使用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也不承担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民事责任.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按时向该住宅交付水、电、暖等各项管理费用。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租赁的商业用房。
7.在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商业用房的框架结构以及该商业用房内水、电、暖等相关设施的完整性。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的损坏,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坏和损失。
8.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装修商业用房,费用自理。合同终止后,装修部分免费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间,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的租金.
四.解决争端的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进行仲裁。
V.其他事项
1.甲方只对租赁的商业用房向乙方收取人民币押金。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应检查该房屋所有设施是否完好。乙方应在五天内将租赁的商业用房退还给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人民币押金。
3.乙方将租赁的商业用房返还甲方后,本合同终止。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租赁该商品房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应重新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要约和协商条件,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以书面材料为依据。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一年中的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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