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8 21:45:02浏览57次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按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的,还应当主动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双方协商不能解决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的财产可以依法保全。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生效后,仍不能自觉履行的,法院将申请强制执行;
3.在执行中,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可能将被执行人列入不可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被执行人有妨碍执行行为的,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或者罚款等制裁措施;
4.因经济能力问题暂时不能执行完毕的,法院也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以随时恢复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全部或主要责任者;
(二)死亡三人以上并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支付三十万元以上赔偿的。
2.第《民事诉讼法》条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正当异议的;
(三)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担人尚未确定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暂停消失后,将恢复执行。
赔偿义务人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给予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赔偿;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
诚然,交通事故是不幸的,没有人愿意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要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以上是发现法边肖给你的详细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您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