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致人亡 交强险应赔偿

指南:无证驾驶致人死亡,交强险要赔偿。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某金融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付,与国家出台交通保险制度的目的不符。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情形

2009年12月,王、的儿子(学生,15岁)在周的两轮摩托车全部无照驾驶,因视力不好超速行驶,撞倒,受伤后逃逸。吴某在被医院抢救后于同一天死亡。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王和的儿子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2009年5月15日,周在某金融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为2009年5月16日零时至2010年5月15日24时。另一辆造成事故的两轮摩托车通常由周的丈夫郑驾驶。事故发生的当天,郑到市里上班,把摩托车停在了。陈某把摩托车钥匙放在家里,他儿子放学后骑着摩托车出去了。的妻子刘起诉王、周和一家金融保险公司。

分歧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保险赔偿纠纷,争议焦点只有一个,即金融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交通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场纠纷的焦点,双方和法院内部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开车要持有驾照。如果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无证驾驶赔偿责任,无疑会造成纵容无证驾驶行为,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行为人的非法利益,违背立法宗旨。此外,根据《条例》第22条和保监会(2007)77号文件规定,无证驾驶将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周向某金融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后,被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某金融保险公司以王、之子无照驾驶为由拒绝赔偿,不符合国家推行强制保险制度的目的,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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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和分析

对于以上两种观点,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即金融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1.交强险的公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应对无证驾驶造成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入强制保险的首要目的,如《条例》第1条所述,是为了确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依法获得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条例》统一保险条款、基本保险费率、无损益审批保险费率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听取公众意见、第七条规定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分开核算、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国家统一责任限额、无免赔额和免赔额等都体现了交强险的公益性。

强制保险虽然在投保人商业保险中具有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相同的功能,但二者都分担风险,但又不同于后者。后者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商业且盈利,不受前述《条例》的限制。有关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原则和程序确定合同条款,如免责a

2.强制交强险确定了保险公司应对无证驾驶造成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实行强制保险制度”,为引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强制保险。强制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其强制性非常明显。一般认为强制保险是双向的。一方面,为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投保是强制性的。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必须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直至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必须承保强险。根据《条例》第10、16条的规定,有资格从事交强险业务的公司不得拒绝或延迟交强险的承保,也不得在没有《条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交强险合同。否则,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新业务或者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如前所述,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受害人的损害得到依法赔偿。机动车的车主和管理人员被《交通安全法》和《条例》强制购买高费率保险——,在费率和赔偿限额方面没有谈判的余地。虽然保险公司也承保保险,但如果允许保险公司在《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之外寻求免责理由,如通过免责条款免除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责任,不仅不能达到保险制度的目的,而且利用法律为保险公司创造了一种高费率、大业务量、低成本的“暴利”保险。这个结果绝不是国家推行强制保险的初衷。从另一个角度看,强制保险虽然是强制保险,但本质上还是合同保险。从《条例》规定的线间不难看出强制保险的合同属性。由于强制保险具有契约性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强制保险不能适用自愿原则)。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被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投保高费率强制保险后,如果允许保险公司或其监督管理部门以保险条款或回复的形式为免责寻找借口,国家推出强制保险的目的无疑难以实现,而且不公平、不诚信。为了公平和诚信,国家法律法规既然强制保险,自然也就强制理赔。所以,交强险不仅仅体现在以上两个方面,还体现在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和索赔。

3.交通保险权益的定向保障决定了保险公司应对无证驾驶造成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关系必须和各方面的利益相关,必须有利益的博弈。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时,自然涉及到利益的博弈,在权衡选择利益之后,必须优先保护在一定社会时期内应当保护的社会利益。这一点一般可以从法律或者法规第一条的规定看出,因为第一条一般规定了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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