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外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为确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在中国保监会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保险协会从国内财产保险公司抽调精算和产品开发骨干,聘请亚洲知名精算师,系统收集整理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的历史运营数据,设定不同的责任限额方案,对不同的责任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

日前,中国保险协会将保险业制定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提交中国保监会审批。这也是保险行业协会第一次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共同研究制定第一套行业协会条款。

中国保监会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强制保险条款和费率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保监会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了消费者代表、相关部委、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国国情,综合考虑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交通事故受害者基本保障需求、消费者实际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承受能力、新的法律环境影响等多种因素,确定了全国统一的交通保险责任限额(详见附件1),批准了行业协会申报的条款和费率方案(。由于目前保险公司投保的拖拉机数量很少,保险费率的计算尚未最终确定。保险公司和相关单位正在进行研究计算,经保监会确认批准后进行。

交通保险是一种全新的保险制度,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的强制保险制度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保险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交强险制度将越来越成熟,这将真正成为促进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和增强法律观念的效益工程。

附件一:交通保险责任限额

附件二:交通保险费率表

附件三:交通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附件一:交通保险责任限额

1.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交通保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通保险责任限额分为身故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无责任赔偿限额。无责任赔偿限额按上述三个限额的20%计算。

2.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6万元的方案是综合考虑赔偿的覆盖面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太低,就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太高,就会导致保险费率大幅上涨,消费者难以承受。根据数据分析,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都可以在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下解决。

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基本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缴纳高额保险只是最基本的渠道之一。6万元的交通保险总责任限额并不意味着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要,在缴纳强险的基础上,购买商业三责任险作为补充。

目前,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能力。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水平将逐步提高。这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强制保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条例》的规定、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调整责任限额。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足够?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救助费用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过程中,保监会对保险业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广泛征求了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目前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可以满足交通事故一般医疗费用的需要,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及时的保障。对于重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按照《条例》的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支付,不会出现因医疗抢救费用不足而延误治疗的问题。受害者获救后,还可以获得死亡和伤残赔偿。交通保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帮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帮助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承担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

医疗费赔偿限额: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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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赔偿限额:16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附件二:交通保险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日期:2006-06-19)

车辆类别序列号车辆细分溢价

1.家用车1。6座以下的家用车1050

2 1,100辆6座或以上的家庭用车

2.非营运巴士3。非营业车1000辆以下的企业

4企业非营业用车6-10座1190

5.10-20辆企业非营业用车,1300辆

6 . 20座以上的企业非营业用车1580辆

7座以下的机关非营业车950辆

8辆非营运汽车,6-10座,1070辆

9.10-20座政府机关非营业用车,1140

10.政府机关非营业车20多辆,1320辆

三、商务大巴11为商务租用,6人以下座位1800个

12商务租赁租赁6-10座2360

13.商务出租:10-20座,2580

14.商业租赁租赁20-36栋3,730

15.商务租赁,租赁36个以上座位3880个

16商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

17城市公交车10-20 2,520

18商业城市公共汽车街区20-36 3,270

19个商业城市有超过36辆公交车,4250辆

20商务公路客运6-10座2350

21商务公路客运10-20座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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