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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量刑

来源:交通肇事作者:接初蓝 时间:2021-07-05 16:56:56浏览57次

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受害者死亡。对于这类事件,我国有相当严重的处罚。那么,中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判刑的呢?今天,五六懂法网边肖将详细告诉大家交通事故和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判刑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交通事故和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决

(一)加害人受到伤害后会逃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当根据加害人犯罪的不同形式定罪处罚。

1、因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不让被害人死亡发生,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的主客观条件,就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定罪处罚。

2.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受了重伤,以至于生命垂危。即使肇事者及时救了他,也救不了他的命。本案中,如果行为人驾车逃逸,但被害人最终确实死亡,笔者认为该行为应仅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是应该按照第二款定罪量刑,即“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这位演员在一次交通事故后逃脱了。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知道受害者受了重伤,逃跑后可能会死亡,但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营救受害者,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采取放任态度,导致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援助而死亡。故意杀人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认定,或者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并处罚。

4.如果行为人在造成重伤后,为了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转移到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应当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

(二)在处理第二次事故案件时,由于行为人在第二次事故结果中有不同的故意和过失心理,应当单独考虑。

1.“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数起同类犯罪。比如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害怕巨额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到目前为止肇事者已经犯下了完全的交通肇事罪。之后,在逃逸过程中,行为人再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他人死亡,再次构成完全交通肇事罪。因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在客观方面是事故行为,两次事故侵害的对象是相同的。在刑法上,这种情况叫同罪数。根据数罪并罚理论和司法实践,同一数量的犯罪不应当一并处罚,而应当在本罪法定刑范围内从重处罚。

2.这位演员在一次交通事故后逃跑了,不顾别人的安全,把他们撞倒致死。行为人以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肇事者之前的事故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那么肇事者只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逃逸过程中与多人相撞,造成一人或数人死亡。在逃跑的过程中,演员让另一场事故发生了。对于这种间接故意二次事故,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将造成交通事故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并处罚。做出这一决定的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行为人客观上做出了承诺

4.肇事者在造成事故后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此时,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驾车离去,造成被害人死亡。之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制造了一起事故,导致受害人第二次死亡。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行为人造成了重伤等危害结果,已成立交通肇事罪。之后被害人因逃逸死亡,本阶段成立故意杀人罪。这个时候,行为人应该两罪并罚。因为行为人在造成第二次事故中有间接故意和过失,所以应当分别处理。

一、行为人的第二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两罪的合并处罚结果应当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合并。

第二,如果行为人的第二次事故应界定为故意杀人或交通事故,仍应按数罪并罚理论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不同量刑结果,是根据其个人行为的不同罪名来判断的。如果您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网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知识。

有些人为了逃避责任,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受害者死亡。对于这类事件,我国有相当严重的处罚。那么,中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判刑的呢?今天,五六懂法网边肖将详细告诉大家交通事故和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判刑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交通事故和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决

(一)加害人受到伤害后会逃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当根据加害人犯罪的不同形式定罪处罚。

1、因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不让被害人死亡发生,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的主客观条件,就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定罪处罚。

2.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受了重伤,以至于生命垂危。即使肇事者及时救了他,也救不了他的命。本案中,如果行为人驾车逃逸,但被害人最终确实死亡,笔者认为该行为应仅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是应该按照第二款定罪量刑,即“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这位演员在一次交通事故后逃脱了。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知道受害者受了重伤,逃跑后可能会死亡,但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营救受害者,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采取放任态度,导致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援助而死亡。故意杀人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认定,或者故意杀人罪与交通肇事罪一并处罚。

4.如果行为人在造成重伤后,为了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转移到不易被发现的地方,应当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

(二)在处理第二次事故案件时,由于行为人在第二次事故结果中有不同的故意和过失心理,应当单独考虑。

1.“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数起同类犯罪。比如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害怕巨额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到目前为止肇事者已经犯下了完全的交通肇事罪。之后,在逃逸过程中,行为人再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他人死亡,再次构成完全交通肇事罪。因为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在客观方面是事故行为,两次事故侵害的对象是相同的。在刑法上,这种情况叫同罪数。根据数罪并罚理论和司法实践,同一数量的犯罪不应当一并处罚,而应当在本罪法定刑范围内从重处罚。

2.这位演员在一次交通事故后逃跑了,不顾别人的安全,把他们撞倒致死。行为人以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肇事者之前的事故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那么肇事者只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逃逸过程中与多人相撞,造成一人或数人死亡。在逃跑的过程中,演员让另一场事故发生了。对于这种间接故意二次事故,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将造成交通事故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并处罚。做出这一决定的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行为人客观上做出了承诺

4.肇事者在造成事故后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此时,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驾车离去,造成被害人死亡。之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制造了一起事故,导致受害人第二次死亡。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行为人造成了重伤等危害结果,已成立交通肇事罪。之后被害人因逃逸死亡,本阶段成立故意杀人罪。这个时候,行为人应该两罪并罚。因为行为人在造成第二次事故中有间接故意和过失,所以应当分别处理。

一、行为人的第二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两罪的合并处罚结果应当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合并。

第二,如果行为人的第二次事故应界定为故意杀人或交通事故,仍应按数罪并罚理论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不同量刑结果,是根据其个人行为的不同罪名来判断的。如果您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网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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