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产继承作者:万白容 时间:2021-07-13 13:27:30浏览92次
继承遗产纠纷案件需提交的材料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或者宣告死亡判决书的户籍资料;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证明和遗产种类、数量、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证明、书面委托书、紧急情况下的笔录或者口头遗嘱,以及两个以上附送的见证材料;
(五)构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应当提供收养关系、出生证明和构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放弃书及相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其公婆、姻亲遗产的证明;
(八)扶养被继承人而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扶养被继承人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主张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继承人怀孕的医院证明;
(十)其他证据。
名词解释:
继承遗产
继承是指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
遗产无人继承,即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虽然有遗嘱,但只有部分遗产被处分,或者只有部分遗嘱有效。未处分的遗产或者遗嘱中无效的遗产,一般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
至于无人继承的遗产,各国民法都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中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属于国家;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