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产继承作者:撒新洁 时间:2021-07-15 03:12:36浏览153次
为了一套不到45平方米的房子,这位81岁的母亲带着四个五十多岁的孩子上了法庭。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判决老母亲取得妻子遗留房屋的产权。
法院认定,林一博的妻子郑一博去年去世,在台江留下一套房子。2002年和2005年,郑一博立了两个遗嘱:把遗产交给林依姆。
但是,老人的子女认为,他的父亲在十年前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然后病情逐渐恶化。到2003年,他已经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所以他的遗嘱被教唆无效,他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分割财产。孩子们还邀请了三位证人来证明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
就在他妻子去世一年后,他的孩子们质疑他们的继承权。今年4月,林依姆在法庭上起诉了他的四个孩子。
台江法院认为,郑一博立遗嘱时是否患有老年痴呆症是本案的焦点。今年7月,镇村委会提供了2000年至2003年连续四年公开提拔郑一博为郑族长的证明,郑一博亲自主持祭祖活动。这个证明说明郑一博立遗嘱的时候是有意识的。但是他的子女无法提供父亲的病历,所以法院将郑一博留下的房子判给了林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