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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屋赠与、继承?房屋赠与,买卖,继承哪个合适

来源:财产继承作者:阙雪瑶 时间:2021-07-19 12:22:55浏览138次

房屋赠与的条件:

1.房屋赠与关系的主体资格需要合适

捐赠人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需要依法设立,国家机关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设立,企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组织需要经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作为自然人,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受赠人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行为能力人。

2.捐赠者应该拥有这所房子的所有权

房屋赠与决定了房屋的所有权,是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的重要体现。只有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权的当事人,如房屋承租人、借款人,或者其他对房屋没有所有权的当事人,如保管人,不能将房屋赠与。无所有权人行使房屋赠与权的,至少应当享有房屋处分权。比如,国有单位对其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经营管理权,而国有单位则依法享有对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

3.不能捐赠的房屋

法律对禁止捐赠的房屋作了如下规定: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缴纳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证的,不得给予。

(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期满或者根据社会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得赠与。

(4)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已经抵押的;房屋抵押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随意处分该房屋。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赠与。

(七)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经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禁止转让。

房屋继承的定义和特征;

财产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房屋继承主要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和《继承法》的规定,而房地产法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房地产继承。

财产继承作为继承的一种,具有继承的一般特征,但其内容不同。

(1)财产继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所有权为基础。

(2)财产继承必须伴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财产继承是财产转移的一种形式。财产和不动产不能是分割,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虽然人们在继承时对房屋进行处分,而房屋是继承的主要目的,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由继承人继承。由于城市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最长年限为70年。从土地出让时起,如果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土地出让后成为私有财产,土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一并继承。如果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继承人想要继承房屋,必须再次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国家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并征收。

(3)产权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继承登记。房地产的继承标志着所有权的转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管理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

(4)财产继承要交税,比如遗产税。遗产税是对所有者去世时留下的财产征收的一种税。所有涉及财产继承的不动产都要缴纳遗产税,遗产税以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纳税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遗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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