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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

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4 15:40:04浏览141次

王(男)和谢(女)于2001年结婚,当时谢刚满18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谢某通过关系将户口本年龄改为20岁,双方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她拿到了结婚证,2004年生了一个儿子。谢某因怀疑丈夫王某与某女发生不正常关系,欲与王某离婚。但由于缺乏丈夫出轨的证据,她去司法机关咨询,以结婚时未满法定年龄为由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佑安门司法厅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不应早于20岁。本案谢某结婚时,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其变更后的户口簿等文件为其办理了结婚证。在谢年龄尚未满20周岁(即2003年)之前,只要谢的利害关系人宣布婚姻无效,就将被法院确认;但谢达到法定结婚年龄(20岁)后,即使他和配偶等利害关系人提起无效婚姻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在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现在谢某以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为由,要申请确认无效婚姻,这是不符合法律的。(肖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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