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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涉外禁止结婚条件是什么

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4 16:16:02浏览154次

一、结婚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婚姻的基本要素是指婚姻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必要条件主要包括当事人结婚意愿和法定结婚年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禁止血亲在一定范围内结婚,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禁止当事人合法地与第三人结婚。它受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人口政策、宗教信仰、道德观念、传统习惯,甚至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二、涉外禁止结婚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

第一类是一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力量中服役并具有军人身份的干部和士兵。但一些掌握了军队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军人,在他们所掌握和熟悉的机密被泄露之前,是不能和外国人结婚的。

2.外交人员。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3.公安人员。指各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官。

4.保密人员和掌握重大秘密的人员。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保密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秘密和尖端科技秘密的人员。

法律禁止担任特定公职的人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而与外国人结婚,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一般规则。

第二类是正在劳教服刑的。这些人因为违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法律的制裁,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以不允许和外国人结婚。

三、涉外结婚的程序是什么?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都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在mainland China与外国人结婚,大陆居民在mainland China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男女双方都要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省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a)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由所在国公证处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以上是关于“禁止涉外婚姻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开放,涉外婚姻的数量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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