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大学生教育,教育部拟取消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的限制

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4 16:28:02浏览153次

昨天,在北京大学妇女法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大学生婚育问题研讨会”上,教育部学生司代表透露,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不会提及“婚育”一词。言下之意是学校不再干涉大学生结婚生子。目前高校“禁婚禁教”的规定比比皆是,很多学生,尤其是读女硕士、女博士的学生,不得不放弃受教育权和生育权。

事件:女医生怀孕后被迫辍学

昨天,记者看到了唐女士给本次研讨会的一封信。唐女士是北京某大学的博士二年级学生,当时30岁。在读博士期间,经学校批准,和同学校的男朋友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几个月,长期不规则子宫出血。医生告诉她,她意外怀孕,先兆流产。为了完成学业,她和丈夫打算堕胎,但医生为了避免危险劝她不要堕胎。但由于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准带孩子”。她和她的爱人进退两难。一方面她不想努力学习两年,更害怕因为手术而永远失去做妈妈的能力。她转念一想,向学校申请休学或者休学,但是学校认为任何规定都不能违反,只能按照规定去做。因为老公也在这所学校读书,唐女士在学业和孩子上别无选择,只能选择有泪的孩子。

唐女士在信中说,她准备再次参加博士考试。她想以自己的经历向社会呼吁:晚婚的女性有生育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妇女的受教育权也应受到法律保护。目前两者有冲突,只能说法制不健全。

专家:高校“禁教”涉嫌违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表示,随着新《》和《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各高校“禁婚”之门基本打开,但并不完全;但是生育的大门还是很紧,要么辍学,要么放弃生育。为什么部分达到晚育年龄的研究生、博士生不能在校生育?必须把她们变成高龄母亲,以后面临生育风险。杨大文说,大学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这些禁令应该重新审视。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磊批评禁令是非法的。因为结婚、生育、受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禁令侵犯了公民的这些权利。

改进:新规定没有提到“结婚和生育”这个词

禁止婚育受到了专家的普遍反对,而昨天参加会议的政府部门代表更关注解禁后的实际管理问题,如结算、生育指标等。

参加昨天会议的教育部学生处代表祎凡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将不会提及“婚育”一词,这意味着婚育将不纳入学校管理范围。

据了解,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是从1996年开始起草的。为了使这一规定更加严谨和合法,教育部甚至邀请了北大、北师大等高校的法律专家,就草案中的法律问题举办了三四次研讨会。然而,祎凡没有透露这一规定是何时出台的。祎凡表示,新规出台后,高校将根据新规调整内部管理制度。

目前,一些高校对学生结婚生育做出了更加宽容的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朴文丹表示,北京大学对此相对宽容,在sch生孩子的学生

近年来,高校规章中“禁止结婚、禁止教育”的规定越来越受到挑战。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最近进行的一项关于大学生婚育意向的调查显示,在该市16所高校951名本科生的有效问卷中,只有17.7%的人同意禁止结婚,33.3%的人反对,其他人不在乎。在对该市10所高校的467名研究生进行的有效问卷调查中,只有12%的人同意“禁止教育”,57%的人反对,31%的人没有发表意见。首席记者赵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