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4 17:02:02浏览119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如有虚假情况,对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患婚前不宜结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的; (四)法定结婚年龄以下。
从《婚姻法》现行第10条及《民法典(草案)》中,不再将一方不宜结婚视为结婚情形,并补充说明第1053条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因为配偶应该有权知道伴侣的身体状况,所以在婚姻中隐瞒严重疾病不仅侵犯了知情权,甚至侵犯了生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