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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婚姻可以吗?

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5 14:35:02浏览86次

同性婚姻可以吗?

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以下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丹麦、芬兰、英国、瑞典、瑞士和克罗地亚,以及美国部分地区。美国有两个州承认同性婚姻。

反对同性婚姻的主要是宗教人士,他们认为婚姻的本质是“生育”。事实上,几乎所有扩张性宗教都歧视没有“生育能力”的婚姻,这可以追溯到公元342年,当时皈依基督教的罗马皇帝宣布“惩罚同性关系”的法令。原因是“这样会减少宗教人口,削弱虔诚的后代”,不利于不同宗教之间的竞争。《圣经》 (《利末记》)被用来教导信徒不要被当地居民堕落的道德所同化,这反而证明了当时古埃及存在广泛的同性婚姻(更不用说美索不达米亚法典中有规范同性恋关系的法律规定)。另一个有力的证据是,德国人原本并不关心同性恋,但公元10世纪基督教统治欧洲后,德国人开始大规模“扫荡”同性恋人群。

从漫长的历史来看,虽然婚姻被认为是人类文明和道德进化的结果,但无论是从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还是从族际婚姻到族际婚姻。但市场竞争一直是被低估的力量。比如一夫多妻制向一夫一妻制的演变,不一定是因为人们道德意识的提高,而是因为妓女市场的竞争。女人成为男人第n任妻子的收入很可能低于她从市场上获得的收入,所以妓女市场会抑制一夫多妻制的扩张。真正有能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是有权有势的人,而普通人是从这个制度中“退出”的。随着自由市场的兴起,贵族阶层的权力受到打击,财富分配从等级制向泛社会化转变。这种财富均等化的趋势使得“一夫一妻制”最终成为主流。比如一些维持一夫多妻制的伊斯兰国家(中东、尼日利亚)对妓女市场极其残酷,甚至通过刑讯逼供来惩罚他们,以维持一种强有力的婚姻资源配置方式。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赞同“同性婚姻”,因为它可以为人类和历史提供一些积极的东西。美国联邦法院在1987年的特纳诉安全案中正确指出,“婚姻的非生殖目的”包括“情感支持、宗教信仰、个人奉献、财产权”等广泛内容。其实最邪恶的不是同性婚姻,而是一种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即那些从正常的异性婚姻市场通过受孕的方式传播基因,同时享受同性婚姻便利的“双性恋者”,两个市场“套利”。双性恋大多是男性,不是女性。从统计同性恋人数来看,男性看起来比女性多得多。事实上,他们是“市场套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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