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4 08:15:02浏览86次
离婚女方有抑郁症能不要孩子吗
法院通常会将它判给该男子,并可以进行精神评估。
[法律依据]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抚养子女问题。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如果父母要求子女与他或她一起生活,而他或她有条件抚养他或她,但没有履行抚养他或她的义务;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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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两岁或两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
5.如果父母之间就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与父亲或母亲发生任何争议,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同意轮流抚养孩子,可行的允许。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在分割子女监护权时,一般需要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一方患有抑郁症,很有可能得不到孩子的监护权,因为抑郁症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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