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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我有离婚证据。房子将如何分配?

来源:离婚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9 09:30:03浏览74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配一般是均等的,但原则是照顾女方和无辜的一方。如果妇女想得到更多的财产或为丈夫的婚外情要求赔偿,首先要做的是确定丈夫的婚外情是否是一个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法律案件,以及这是否是一个法律过错行为。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法律情况: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婚外情是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更多的积分和离婚赔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和**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不仅体现在《婚姻法》的各种法律规范中,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指南。这一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上,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给予妇女适当的财产份额,而且还可以根据财产类型分配财产,如住房,这是妇女特定生活所特别需要的。毕竟,从习惯性影响、传统因素造成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和生理特征等方面来看,女性在离婚后找工作和谋生方面普遍比男性弱,需要更多的社会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益生活、便利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划分生产资料的共同财产时,应尽可能将其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划分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量满足个人的职业或专业需要,以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根据实际需要和充分发挥效益的原则,不可分割的项目归一方所有。分割一方应根据公平原则和离婚时的实际价值补偿另一方。

4.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5.如果配偶一方拥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丢失,另一方不予赔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的性质和婚姻生活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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