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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子被起诉后果,女经理不愿生孩子被起诉离婚曾签生子协议

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9 19:45:02浏览149次

“你以前不是答应过要有个孩子吗?你为什么食言,拒绝治疗这种疾病?”“知道我害怕手术,你为什么不理解我?”昨日,在江北区法院,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裁李状告观音桥一家百货商店经理的妻子吴,称“离婚无子女”

婚前协议没有出生。

离婚,对李来说,是确凿的证据。因为他和他的妻子签署了一份协议,在一年内要有孩子。根据他的声明,他今年39岁,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首席执行官。由于工作繁忙,去年他还是单身,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35岁的吴。作为一家竞争激烈的大型百货公司的经理,吴的情况和差不多,他没有时间谈恋爱。

相互了解之后,他们都觉得彼此很好。李不仅吃苦耐劳,而且对吴的母亲也很好。吴也是见多识广。所以,在认识对方半年后,他们决定结婚。然而,李佳担心吴太老了,是一个以事业为导向的女人,婚后不能生育。李的母亲建议,如果两人结婚,吴会放弃她的工作,为她的儿子生一个孩子。起初,并不想文,但在家人的劝说下,她终于同意了。因此,婚前,应李的母亲的要求,两人约定婚后一年要一个孩子,否则就离婚。

妻子害怕去手术台。

今年年初,两人结婚了,过着甜蜜的婚姻生活。但两个月后,吴没有怀孕的迹象,李陪她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吴的输卵管不通,无法怀孕。李敦促他的妻子尽快得到治疗。吴给吃了些药,但没见效。李请吴做输卵管疏通手术。然而,吴并不想因为她有手术恐惧症。她还说,只要两个人在生活中互相支持,没有孩子他们仍然会过得很好。

然而,李并没有接受她的观点,尤其是李的母亲,她看到自己的媳妇不愿治病生子。

考试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李的母亲对吴喊道:“你想让我们家没有孩子,没有孙子吗?”从那以后,这对夫妇经常因为没有孩子而争吵。今年6月,李根据原协议向江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第二次调解

“我不想离婚。”温说道。她不能生孩子不是她的主观原因,而是她的疾病,因为她太爱她的丈夫了,所以她不愿意离婚。对此,李表示,虽然妻子不能生育不是她的主观原因,而是她不能生育的事实,这违反了婚前协议,所以离婚应按协议办理。

出于隐私方面的考虑,法院中止了审判,并在两者之间组织了单独的调解。

昨天下午,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经过调解,李表示,虽然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并很快结婚,但他非常爱她,但她的妻子不能生育,不愿去治疗。她的母亲给了他很大的压力,他没有办法这样做。听到丈夫的心声后,法官耐心地做了自己的工作,吴答应克服手术的恐惧,做一次疏通输卵管的手术。

经过调解,法院出具了调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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