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离婚不动产赔偿计算公式

来源:离婚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3-22 14:30:03浏览151次

没有计算公式。离婚财产根据双方的是非曲直和法律规定按比例分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确定配偶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的增值部分不会被分割。

1.房地产的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确定配偶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的增值部分不会被分割。

2.已婚房屋捐赠

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号法第6条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另一方捐赠财产,可以撤销捐赠。因此,如果有人想捐赠房地产,他应该首先转让所有权。如果男人买了房子,就登记为双方的名字,房子归男人所有,但女人可以得到相当于房子价值10%-50%的补偿。

3.父母一方支付房子的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地产,其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的,应被视为仅给其一个子女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父母婚后购买的,如果产权登记在投资者父母子女的名下,在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分割。

4.父母双方都出钱买房子。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则该房地产可被视为由双方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换句话说,父母支付的是父母给孩子的礼物,另一方无权分割。

5.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如果配偶一方在结婚前签署了房地产销售合同,他/她应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他/她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的一方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另一方相互偿还的贷款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补偿金额相当于偿还贷款的一半和相应的财产增值。此时,对于一方配偶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属于离婚时购买该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