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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标的金额写多少

来源:法律热点作者:戢诗丹 时间:2022-02-14 05:56:55浏览124次

如何计算法律上诉讼标的金额

一,如何计算法律上诉讼标的金额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二,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

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三,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关系

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四,诉讼标的因素区别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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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不请自来!我从事了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近十年,我来强势的回答下这个问题。

一场离婚官司打下来到底要花多少钱?可能涉及到以下费用:(建议有需要的知友收藏起来,要不然看着看着就找不到这么全的干货了!)

法院的诉讼费是按照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总额来收取的,根据结案的方式不同,诉讼费也不同,如果说是调解结案可以减半;如果说是简易程序也可以减半;如果既是简易程序又是调解结案,那就等于说是减半的基础上再减半。

律师费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地域、工作年限、专业能力等方面。因为专业律师在某个细分领域研究得更加深入,能够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和法律服务。

如果你的婚姻家事案子财产大且复杂不选择专业律师,就好比自己明明得了癌症,最后却去了社区医院找医生瞧病,你说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吗?

但当夫妻感情破裂诉讼时,男女双方的意见往往是相左的。房子的现价如何确定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法院会要求一方申请评估,然后法院委托相应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

在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时,法院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等)无法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此时法院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法律文书。

公告的方式:一般在国家级或者省级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公告,那么相应的,报社会收取公告费。

其他的例如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担保手续费等,除非有需要鉴定的证据、需要公证的协议等情况时,确实有必要才支出这些费用。

我们律师在办理各类案件的日常工作中,

深感很多当事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和矛盾、迫于无奈而打官司,诉讼成了他们必要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在离婚诉讼中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经济成本等让太多当事人陷入了“持久战”式离婚诉讼中的“战士”。

首先在时间成本上,短则一个月(协议离婚),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涉外婚姻一年后判决下来已是常事。

其次当事人的精神成本。考虑是否离婚,是精神上桎梏与反桎梏的较量,轻则憔悴,重则绝望。

最后金钱上的成本,很多离婚案实际是一场经济实力较量的战争。

有些当事人可能为了经济成本考虑,会选择一个价格相对不那么贵的综合型律师,但这类律师并非只专注婚姻家事一个领域,论专业程度,更是远不及只专注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

对此,作为从事婚姻家事的律师,我建议大家,

如果准备起诉离婚,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做婚姻案件的律师,比如我。

毕竟律师见过的案件类型更多种、更复杂,能够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在立案时整体考虑

如何为当事人节省费用,尽量缩短诉讼时间,为当事人争取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我是胡梦蝶,一名只做婚姻家事的女律师,深圳

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CTV《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2012年开始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从执业的第一天起,我就只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了数百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族财富传承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

婚姻不是谁的庇护所,也不能成为谁的枷锁,希望我的专业分享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你。

如果你此时也正在经历婚姻家庭中的“烦心事儿”,期待您的关注,我会让您学到更多的婚姻法律知识,有答疑也可以找我

@婚姻律师胡梦蝶

来聊聊,我会用我的专业来帮助你。

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离婚案件该由哪级法院管辖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正在面对起诉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关于婚姻案件级别管辖问题的咨询。这位当事人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作为原告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作为被告的女方却以该离婚案件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超过1亿元,而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案件已送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依据的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北京市三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及高级法院执行案件的通知》。其中规定:“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2、诉讼标的额在5千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对于上述被告所提管辖异议,本离婚律师认为是不成立的。理由是:被告及其律师错误地理解了上述文件。在上述文件中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规定中明确只分为两类,即:1、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2、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如此结构安排明显是将婚姻家庭案件排除在以标的额来确定级别管辖的案件之外。正因为如此,该规定中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亿元以上、5千万元以上民商事案件的规定便均与离婚诉讼案件无关了。对如此明确的法律文字表达竟然还会理解有误,不得不让人质疑被告律师的法学功底。同时,本婚姻律师给大家举个再明确不过的例子:离婚财产价值上亿元的王宝强离婚案件便是由基层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综上,这位男士不必担心被告所提管辖异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应该是会驳回被告的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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