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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资质如何定罪,盗用他人资质施工

来源:强拆作者:辜又亦 时间:2022-04-24 18:18:10浏览193次

现在的社会,无论是盖新房还是拆旧房,都需要取得相应的审批和资质。在我国法律中,强行强拆他人资质是否构成犯罪?我们来看看56岁的网络编辑给出的相应回答。

一、冒用他人资质强拆构成犯罪吗

冒用他人资格构成犯罪。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强拆不仅造成了被征收人的财产损失,也严重抹黑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有的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造成了恶劣影响。可见,非法实施强拆的,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中,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公职人员,应当依照其所触犯的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一)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二)对已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制拆迁的;

(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强制拆除经司法程序作出补偿决定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除电脑清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拆除。

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构成犯罪,由此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规定如上。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上。欢迎来到五六知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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