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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之后怎么赔偿,法院强拆后怎么赔偿

来源:强拆作者:任海秋 时间:2022-04-25 04:10:11浏览103次

现实生活中,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公民房屋,且在法定期限内未迁出的,行政机关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对房屋进行拆迁。如果有必要,强拆多年后还能申请国家赔偿吗?五知法。com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强拆多年后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所以超过两年的强制拆迁是不可能申请国家赔偿的。但中途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止原因消失后,计算可以继续。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一并提交赔偿请求,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在请求权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强拆致使公民财产权造成损害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强制拆迁造成公民财产权损害的,可以并处罚金、罚金、追缴或者没收;非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非法征收、征用财产,返还财产;

(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根据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出售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七)返还已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款项,解除被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其他损害产权的,按直接损失赔偿。

违法强拆的补偿救济时间为2年。超过2年未提出损失赔偿要求的,被拆迁方将失去对国家的赔偿请求权。2年内除非不可抗力等原因阻碍请求权行使,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失后可以继续计算。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请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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