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强拆房屋法律依据,司法强拆的前提条件

来源:强拆作者:俎思菱 时间:2022-04-26 09:52:14浏览61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拆迁房屋,但是在拆迁房屋之前,是没有补偿的。在特定情况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司法强拆,那么房屋司法强拆的依据和条件是什么?以下为五六之网编辑为读者解答。com。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屋司法强拆的依据和条件有哪些

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被征收人未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

(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这里的行政复议法定期限一般是60天,行政诉讼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以上两个前提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如果不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行政机关无权申请司法强拆。也就是说,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正,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补偿协议有关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二、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区别

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点是,强制拆迁的开始时间是一样的,都是在区县房产局作出拆迁补偿安置决定之后;强申请人也一样,申请人都是区县房产局;搬迁对象相同,均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被搬迁人或承租人。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性质不同。行政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政府运用行政权力,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使用的是司法强制力,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第二,效率不同。行政拆迁不受诉讼影响,即无论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否在法定提起诉讼期限内,无论其诉讼是否已经终结,是否能够胜诉,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都不会停止。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由政府直接批准执行、不受诉讼约束等高效率的特点。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依据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房地局是否胜诉。

第三,社会公信力不同。行政部门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司法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司法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前往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