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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拆迁办吗,拆迁办能强拆吗

来源:强拆作者:长莹吾 时间:2022-04-26 13:06:14浏览71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房屋拆迁部门可以对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如果拒绝采取强拆的人可以提起诉讼,那么强拆到拆迁办有时限吗?以下为五六之网编辑为读者解答。希望以下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强拆告拆迁办有时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屋拆迁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诉讼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强制拆迁的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是: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第二,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一些市县人民政府不遵守法律,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依据。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其作出了赔偿决定,既不搬迁也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3.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货币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强制拆迁的条件;其他条件

(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的;

(三)拆迁人依法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四)有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对房屋拆迁部门的强制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作出强制拆迁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的,可以在15日内收到复议决定书。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前往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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