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拆作者:咸红艳 时间:2022-04-26 16:16:14浏览132次
房屋被征收拆迁时,征收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事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给予经济补偿后方可拆迁。征收部门不允许非法强拆,那么非法拆家里的东西怎么补偿?第五,我懂法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违法强拆家里的东西怎么赔偿
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由被拆迁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非法征收、征用财物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
财产能够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非法征收、征用财产,返还财产;
(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根据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出售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并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七)返还已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款项,解除被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其他损害产权的,按直接损失赔偿。
二、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法院立案审查后,作出的拆迁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必须由依法有裁决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强拆方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律审批。
在拆迁的情况下,要区分拆迁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留下相关证据,便于事后救济和维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合法房屋遭受非法拆迁的公民,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对违法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根据损害程度予以赔偿。被拆迁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