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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棚户区改造能强拆民房吗

来源:强拆作者:不博耘 时间:2022-04-26 16:18:15浏览110次

我国城市中有很多棚户区,棚户区的居住环境比较差。棚户区改造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需要征收拆迁房屋,那么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可以拆迁吗?第五,我懂法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可以强拆吗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征收人不执行补偿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拆迁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

二、棚户区改造的话被拆迁人如何获取合理补偿

一般来说,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确定。可以参考就近地段类似结构的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

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助费和其他补贴等。

产权置换一般是一对一。同地段,1:1置换房屋是合理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

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拆迁房屋的补偿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如果棚改区域为农村集体土地,但该区域在城市规划区内,也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产权调换也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产权调换标准。

总的来说,棚户区改造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偿。在拆迁过程中,一旦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一定不能急于签字,以免利益受损。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拆迁房屋。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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