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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邸和洽 时间:2022-08-10 01:32:55浏览62次

在现代社会,有些人为了一点钱敲诈别人。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情况不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数额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的小编就给你介绍一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敲诈勒索罪的立案金额怎么确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从2000元至5000元起步;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从3万元到10万元不等。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从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本地区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勒索被害人,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以威胁、勒索等手段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施暴者只是使用了威胁或者勒索,受害者并没有感到恐惧,所以没有交出自己的财产;或者被害人虽然恐惧,但没有交出财物,都属于敲诈勒索罪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从字面上看,“威胁”不仅是抢劫的手段之一,也是敲诈勒索的基本行为。然而,其威胁的具体内涵是不同的:

(1)从威胁方式看,抢劫威胁是直接在被害人面前发出的;勒索威胁可以亲自发出,也可以通过信件、电话或第三方传达。

(2)从实现威胁时起,抢劫的威胁是不交出财物就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表现为,如果你不答应请求,你会在稍后的某个时间意识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来看,抢劫的威胁是杀人、伤害和其他人身伤害的威胁;勒索的威胁相当广泛,包括人身伤害或破坏财产和名誉。

(4)抢劫罪从非法取得财物时起,就是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可以当场或事后获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符合上述抢劫威胁的特征,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就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经常冒充公安人员、海关稽查人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向他人勒索钱财,看似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际上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不同的行为特征。招摇撞骗罪的特点是欺骗,用假象完全蒙蔽被害人;虽然敲诈勒索也可能包含欺骗的成分,但它的特点是威胁或勒索。

2.受害者在移交财产时的心理状态是不一样的。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被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者转移其他合法权益的;敲诈勒索行为引起被害人的精神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自己的财产或转移其他财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的利益范围很广,既有财产性或财产性利益,也有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称号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仅限于财产。

4.侵权对象不同。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勒索是一种非法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要做这种事。同时,当你被敲诈时,你也应该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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