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新闻作者:北晚在线 时间:2022-06-16 11:46:18浏览8568次
据受害者罗女士表示,徐某联系受害者以新店开张为由请求帮忙调配货物,收货后将货物抵押,无法向受害人支付费用或归还货物。受害者多达十余人,总金额3000余万元。
13日,徐某回应称,货品受疫情影响供销停滞,为缓解资金压力,自己将货品抵押贷款后被人设局,导致自己资金缺口不断扩大,目前仍有5000余万元货物在红柏典当行无法拿回,自己一直在积极偿还供方损失。随后徐某再次发布澄清视频,并实名举报数人向路北区公安分局邢某行贿事件。
15日,据开平公安民警称,目前徐某已归案,并已向受害者进行通知。
此前报道
6月12日,一条#唐山徐敏#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名,称唐山市路北区女子徐敏在2021年1月到3月,以位于唐山市某地的珠宝玉器店开业为由,向行业内10余玉器商家借走总价值高达3000万元的和田玉及翡翠商品,至今未归还。
“我们真的是绝望了,生意瘫痪,妻离子散,失去生活来源。”6月12日中午,其中一位自称系受害者的罗女士这样说。
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