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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钱包不还全是盗窃吗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其高邈 时间:2022-09-24 17:05:02浏览144次

在实践中市民往往会丢失自己的财物,而丢失财物最常见的是钱包和手机。 钱包里有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所以钱包丢失非常常见。 那么,捡到钱包没有还的是侵占吗?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捡到钱包没有归还是侵占吗

拾到他人钱包不还,是侵占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非法占有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交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这个罪名,只有告诉我才能处理。

侵占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寄存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 这个罪名,只有告诉我才能处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交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中财产犯罪绝大多数是金额犯,即以一定的财产数额作为定罪标准。 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了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程度,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而优势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是数额较大,二是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金额在2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金额在20万元以上,属于“金额巨大”起点标准。

三、侵占罪中遗忘物应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 在中国历史上,法律文本规定的侵占罪最早出现在《大清律》,其内容较为广泛,有监守自盗、官财缠身、费用送财、领失物不报官、倒卖易田宅换货、抢劫良家妻女等我国在1997年通过的新刑法典中增设了侵占罪。 新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为己有,数额较大而拒绝归还,或者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为己有,数额较大而拒绝引渡的行为由此可见,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有三种。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在刑法理论上,遗忘物是指偶然失去占有的动产,而不是占有人或所有人的本意。 提到遗忘物品时,需要提到另一个概念,即所谓的失物。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遗忘物和失物是有区别的。 我国学者指出,健忘是指由于所有者的主观疏忽,将财产遗忘在某一特定地点。 其特征是,所有者最初自发地将财物放在某个地方后,由于主观上的疏忽,一时忘记了该物品,但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记住该物品,并立即返回原处寻找。 因此,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特有关系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的缓和或减少,但并未因此而消失。 遗忘物还在遗忘者可以控制和支配的范围内。 失物是指不按所有者或占有者的意愿而偶然失去的占有动产。 一般因为不知道东西的所在,所以被称为失物。 其特点一般是,业主不知道物品丢失在哪里,丢失的时空跨度太大,财产所有权没有丢失。 但事实上处于所有人、所有者的统治、支配之下,遗弃本身就意味着所有权的丧失。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所称遗忘物,是指因财产所有人、占有人的过失或者遗忘而失去占有、控制的。 我国学者指出,遗忘物是指因忘记而应该没有带走的财物。 遗忘的东西和失物不一样。 前者是刚忘记,马上想起的财物,忘记的人记得财物被遗忘的具体地点、时间,拾金者也知道失主是谁。 失物一般是失主因疏忽而丢失的财产。 一般来说,失主不知道财物丢失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且财物丢失的时间相对较长,拾金者也不知道失主具体是谁。 遗忘物的所有权可能属于国家或公司,但遗忘物的遗忘行为是个人行为,遗忘者应当承担赔偿遗忘物的责任。 因此,在法律关系上,侵占遗忘物实际侵害的是遗忘者的个人财产利益。

主编认为,这种区别只是遗忘时间长短的差异,是否记得遗忘地点等,是一种量的判别而不是质的区别。 因此,我主张遗忘物就是失物,两者之间没有根本的区别,可以视为一体。 主要原因是: 第一,在语言学上,遗忘和丢失只是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表达。 在我国法律上,民法上称之为遗失物,而刑法上则称之为遗忘物,很容易让人以为两者指的是同一个东西。 但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没有这样的区分。 例如,日本的刑法中有侵占、脱离占有物罪。 这里的占有物脱离,是指失物、漂流物等不是按照占有者的意愿脱离占有的,以前不属于任何人占有的他人的物品。 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中,民法和刑法以同一术语使用失物。 因此,刑法中没有侵吞失物罪。 其次,从目前遗忘物和丢失的区别来看,主要根据财物所有者即失主的主观心理状态来区分的是丢失的时间长短、是否知道丢失的地点等。 这一切对劫持者来说都是陌生的。 出现在侵占者面前的只是无人居住的物价所,同样实施了占有行为。 如果失主丢失时间长且不知道丢失地点,由于该物为失物,行为人不正当利益,应当受到民事处分。 在这种情况下,罪与非罪的界限不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和客观因素,而取决于失主的某种心理状态,明显不妥。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捡了钱包不还是贪污”问题的回答,捡了别人的钱包不还是贪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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