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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土地种植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属于谁的责任,耕地上种植树木,现涉及被征收,如何赔偿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疏悦和 时间:2022-10-13 16:40:02浏览149次

农村有很多土地。 这些土地多是村民用来种地的,政府有什么建设方案就征得村民的意见。 如果租的土地上种了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是谁的? 以下为五六懂法网络小编进行适当的解答以供参考学习。 希望以下回答有帮助。

一、租的土地种植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属于谁

租用的土地种植果树,征收土地时果树补偿属于承租人。

征地拆迁中,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人或者承包经营权人所有,青苗补偿费归农作物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其中,被征收的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人所有。

二、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也就是说,我们称为“民告官”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扣押、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向行政机关申请核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核发或者不答复的,行政机关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 或者不答复;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发给抚慰金;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征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途径。

(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多数诉讼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时候很少,但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能进入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例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可以从民事角度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的,在该协议签订过程中有胁迫等手段的,从民事诉讼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四)征地补偿协调裁定

征地补偿裁决又称征地补偿协调和裁决,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能协调协调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这是国家为减少和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结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一种是裁决而不是协调,协调是裁决的前置,不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五)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意见、证据、申辩的权利它可以分为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和申请人申请后首次组织的听证两类。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主编关于“租地种果树征收土地的果树补偿属于谁”的解答,说明租地种果树征收土地的果树补偿属于承租人。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上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等待着再次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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