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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什么不打击网络诈骗,男子冒充国务院工作人员诈骗200万获刑12年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9 10:05:02浏览128次

他假扮国务院工作人员,以生产投资、帮助他人安排工作和在大学经营为诱饵,骗取了许多人近200万元的财产。2015年6月24日,被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以欺诈罪起诉的孙谋在一审判决后拒绝受理上诉。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他的上诉。孙谋**终因欺诈被判12年徒刑。

孙谋,1962年出生于各大城市,曾任海南宝源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经介绍认识了尹某。为了对外交流的面子和方便,他让尹某为他办理了一张“研究证明”,证明他的职务是“中国区域发展促进会研究室地方经济工作部首席研究员”。

2010年冬天,孙在天津遇到从事冷鲜膜技术的张。为了证明他认识很多人,能做项目,孙自称是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并出示了他随身携带的"研究证书"。之后,孙谋联系了王某和黄某,理由是他没有资金、土地和技术来资助诸城保鲜膜项目的建设。他同意由王和黄负责厂房的建设,前期费用和预付款。

张某负责技术,并负责联系土地。孙谋投资1.2亿元骗取土地使用权后,先后向王某、黄某索要130多万元并支付相关费用。在那之后,孙谋在买车、吃喝和为他的情妇购物上浪费了金钱。

据调查,2009年至2013年,孙谋多次冒充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在诸城和日照进行诈骗。其中,除诈骗王、黄100多万元外,还诈骗罗、朱近60万元,理由是他们可以为子女开办军校、大学。他诈骗了王、张和杨40多万元,理由是他可以帮助别人的孩子安排工作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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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检察机关利用孙谋伪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及的金额尤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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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被指控欺诈,他应该被依法判刑。孙否认了检方的指控,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并坚称自己是无辜的。经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孙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孙谋不服后,潍坊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认为,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定罪量刑正确,程序合法,上诉理由不成立,上诉依法被驳回,维持原判。

这里的检察官还提醒公众要保持警惕,不要盲目相信没有实施的信息,尤其是在大学招生和公务员考试的时候。他们不应该幻想走捷径和不正当的方式来获取利润,否则他们将很容易被欺骗,并**终失去他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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