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19 09:35:03浏览112次
为了获得他人的信任,进而骗取钱财,男子尹某假扮银行职员,与他人接触,多次骗取他人11万余元。
2014年9月,尹被介绍给周。为了骗取周的钱,尹以的笔名,谎称在银行工作,并伪造了银行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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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把上面的钱都花在赌博和偿还赌债上了。2015年1月,为了避开周的贷款请求,尹向周谎称要去美国,并更改了手机号码以切断与周的联系。
2015年3月3日,尹在合肥市包河区某住宅区被公安民警逮捕。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1.58万元。一审法院以欺诈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