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19:50:04浏览135次
强奸的识别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对象元素。这一罪行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和不可侵犯的权利(也称为贞操权),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合法性行为的权利。犯罪的目标是妇女。
2.客观要求。
(1)强奸罪必须客观上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不知道抗拒状态或利用妇女不知道和无法抗拒的状态实施通奸的行为。
(2)违背妇女的意愿
违背妇女意愿是强奸的本质特征,但“妇女不能反抗”不能作为强奸的基本特征。这只是判断它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客观条件之一。
这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决定不能以被谋杀妇女的风格来区分。如果犯罪者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迫与生活方式不良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他仍将受到强奸的惩罚。
3、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年满14岁并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但是,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一名妇女教唆或协助一名男子强奸另一名妇女,她将作为强奸罪的共犯受到惩罚。
4.主观要求。这种犯罪是故意主观的,目的是通奸。它指的是罪犯意图与被谋杀的妇女发生性关系。
1、犯罪与非犯罪的界限
(1)强奸和通奸
在男人和女人做爱之前,他们既不违背女人的意愿,也不强迫她改变自己的方式。双方从内到外都完全愿意,这是典型的通奸行为。
即使在事件发生后,该名女子指控该名男子强奸以保护她的脸,因为她被暴露,或该名男子强奸,因为她后来后悔,强奸无法界定。
(2)“半推半就”通奸的认定
所谓的“半推半就”是指这样一个事实,即当演员与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时,这个女人既有“是”的一面,也有“不是”的一面。应全面审查男女之间的关系、性行为的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强奸后妇女的态度、妇女的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等。
如果发现"就"是主要的一个,它是一个假的,不能被视为违反妇女的意愿和惩罚与此罪。
另一方面,“推”是主要的事情,应该被视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和惩罚作为强奸。精华阅读:强奸罪定义与认定标准
强奸的定义和识别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凡犯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将以强奸罪起诉:(1)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2)强奸14岁以下的女孩。强奸是犯罪行为。只要犯罪者强奸一名妇女或一名少女,无论强奸的目的是否达到,案件都应立案调查。..点击阅读
2.完成和尝试的界限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插入”被视为标准,即男性生殖器官插入女性体内是一种既遂犯罪。至于射精是否与试图射精无关。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强奸是针对一名年轻女孩,则采用“接触”的标准,即男性生殖器官和女性生殖器官之间的接触被视为犯罪。
强奸罪的认定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包括犯罪与非犯罪的认定、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应当指出,要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应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女人是否反抗不能作为判断她是否违背女人意愿的唯一因素。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人将被视为强奸,并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在恶劣环境下强奸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