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5 20:10:02浏览61次
强奸是指违反妇女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
[刑法条款]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人将被视为强奸,并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强奸妇女,在恶劣环境下强奸年轻女孩;
(2)强奸妇女或强奸许多少女;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
(4)两人或多人轮奸;
(五)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以权谋私,胁迫强奸军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或者利用邪教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骗取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沉重的情节]
一、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推荐阅读:强奸罪与侮辱尸体罪的区别
(《残疾人保障法》,第52条第1款)二、对于强奸和强奸幼女的犯罪人,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从重处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注]
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对象是不可侵犯的妇女权利。
二、1979年刑法将两起以上轮奸定为从重处罚。然而,新刑法规定,两人或多人轮奸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死刑的情况之一,即起点为10年。与此同时,新的刑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五起强奸妇女和年轻女孩特别严重的案件。
4.根据《刑法》第17条,犯罪主体的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