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0 21:40:05浏览154次
记者6日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对“南浔警察强奸案”的审查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量刑极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2款,决定将案件提交重审,并在不同日期举行听证。
今年6月10日晚,浙江南浔一家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强奸了一名醉酒昏迷的酒店客人。2009年10月19日,南浔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邱、蔡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三年有期徒刑。该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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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琦近日作出批示:“南浔警察强奸案移送中央法院审查后,省高级法院在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配合下,必须抓紧指导和监督,忠于事实和法律,审查结论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如有错误,应责成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查明原因和责任,认真实事求是地处理。
记者了解到,由于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将不会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
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湖州市委近日决定成立由市政法委、市纪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原办案中是否存在违纪及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并明确要求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